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通知》和安徽省民政厅等七部门《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的实施方案》(皖民办字〔2021〕44 号)精神和合肥市民政局等十四个部门《合肥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科学有序推进我区街镇开发区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建设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和治理创新为重点,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合肥市关于社工站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我区特点,深化完善以社会服务平台、社区两委、社会工作者、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资源“五社联动”工作模式,重点建设一批示范引领性强的社工站、教育培养一批本土化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孵化培育一批扎根基层公益慈善组织、带动实施一批社会服务品牌项目,有效解决一批基层治理难题,不断完善基层服务和治理体系。2021年实现街镇开发区社工站覆盖率不低于100%,2022-2024年,不断延伸拓展社区社工站建设,到2025年,实现社区社工站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建引领,强化政府主导。建立基层党组织领导、政府主导、居民群众自治、社会力量参与、辖区单位协商共治的基层社区治理体系,加强党组织对社工站的统筹引领,推动政府对社工站建设运营资源整合工作,将社工站建设成为基层治理创新平台。
(二)坚持需求导向,提供专业服务。重点聚焦“居民区党建、困难人群帮扶、特殊人群管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居民文明素养提升、小区综合治理”六大基层治理领域,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论和方法,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提高基层治理效果,提升服务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坚持协调联动,鼓励创新探索。围绕治理任务,结合区域特点,鼓励各相关部门以项目化方式参与支持社工站建设运营;聚焦民政业务,创新社会救助、合作养老、社区协商等治理品牌;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发简便应用软件,提升社工站的运营管理效能。
(四)坚持规范运营,注重评估管理。利用整合已有服务阵地,进行社工站标准化建设;按照规范化流程,保障社工站常态化运营;结合基层治理业务,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等管理办法,科学有效运用评估监管手段,支持推进社工站建设运营。
三、建设内容
(一)平台建设
社工站按照“1+2+3+N”标准建设。“1”是区成立社工站建设运营指导中心。采用购买服务、政校合作等方式,统筹组建专业督导团队,通过定期、持续的监督和指导,协助开展社工站建设、管理、督导、评估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培训等工作。“2”是建立街镇开发区和社区两级社工站体系。依托街镇开发区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小区党群服务站(小区活动中心)等服务阵地建立社工站,并为社工站配备必要办公服务设施。“3”是社工站人员配备数量要求。社工站建设原则上以购买服务为主;社工服务机构较少或机构人员、资质、服务能力达不到要求的地方,可“直聘”社工站工作岗位。街镇开发区社工站足额配备至少2名驻站社工,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相关社工背景(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社区社工站至少配备1名驻点社工。在 2023 年之前,各街镇开发区社工站配备人员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不低于 60%。“N”为其他基层服务力量和社会力量。各街镇开发区要以社工站为平台,联动民政协理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等民政部门服务力量,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政府部门和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的基层服务力量,社区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共同开展服务。
(二)功能定位
各街镇开发区社工站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是我国基层治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各街镇开发区要以社工站为平台,聚焦民政领域服务对象,在社会救助、儿童福利、养老服务、社区治理和社会事务等领域,发挥专业优势开展社工服务,避免单纯承担事务性工作,探索构建兼顾韧性和温度的多维民政服务模式。社会救助。协助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认定等社会救助业务经办过程中的对象排查、家计调查、政策宣传、绩效评价以及相关服务救助等工作。儿童福利。对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开展法制宣传、行为矫治、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资源链接等服务。养老服务。对特困供养老人、留守老人、建档立卡贫困老人、失能失智老人、残疾老人、高龄老人等老年群体开展巡访评估、健康服务、精神慰藉、家庭关系协调、社区参与、权益保障等服务。社区治理。引入多元主体参与基层治理,吸纳专业机构和人才,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志愿服务,链接慈善资源,推进“五社联动”机制。支持社区围绕居民自治、共治共建、应急动员等进行社会动员与倡导。其他领域。鼓励各街镇开发区根据实际情况,将残疾人康复、计生特扶、社区戒毒、社区矫正教育帮扶等特殊群体的管理服务纳入社工站服务领域,打造特色服务品牌,引导社会工作在完善社会服务、扩大社会参与、积累社会资本、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三)制度建设
区民政局统筹各项民政资金,明确政府购买主体,制定社工站建设整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制定社工站“场地、设备、人员、服务功能、工作流程、规章制度”的标准,并定期开展评估考核、监督实施;支持街镇开发区成立社区发展基金会或建立社区发展基金。
街镇开发区根据治理需求,编制具体目标任务;为社工站提供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对驻站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考核。应当由街镇开发区工作人员直接提供的保密事项、行政行为、管理及服务事项等不得列入社工站服务内容。街镇开发区社工站或项目承接主体应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基本情况、专业资质、年度财务报告、社会服务项目成效等相关信息,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并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建立党政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助推、街镇开发区主抓、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管理体制机制。街镇开发区社工站站长由分管党建或治理工作的负责人1名兼任,负责工作协调;由街镇开发区社区建设部负责人或志愿服务联合会负责人兼任副站长,由1名综合素质好、专业能力强的驻点社工担任常务副站长,负责日常管理。社区社工站站长由社区负责党建、治理工作的两委委员1名兼任,专业社工任副站长。具体服务由相应职能科室进行业务指导。
(二)强化人才培养。依托安徽开放大学社会工作学院(合肥分院)、区基层治理学院等专业化人才培养平台,由区社工站建设运营指导中心统筹,加强社工站相关人员、民政具体经办人员的社会工作政策理论、职业素养、实务技能的培养力度,推动学历教育提升工作,鼓励社区干部,年轻党员等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三)落实资金保障。积极将社工站建设运营相关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统筹民政领域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社会救助专项经费和其他部门相关业务经费,以及福彩公益金中用于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和社会公益等支出资金,打破民政服务事项逐项分别采购模式,优先整合用于购买街镇开发区社会工作服务。采取党建引领项目化筹款方式,开展治理创投,通过社区发展基金会或社区发展基金,鼓励社会资金注入,保障社工站可持续性发展。
(四)注重实际成效。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区民政局及时对服务过程、质量、成效进行督导评估;加强绩效管理和评价,推动绩效结果与改进服务管理相挂钩。各街镇开发区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一批群众认可、特色鲜明、具有示范作用的社工站经验,为下一步全面推进基层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打下坚实基础,营造良好氛围。
(五)明确职责分工。组织部门:履行人才工作牵头抓总的职责,推动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全区人才培养计划,进一步推动完善党建引领、居民群众自治、社会力量参与、辖区单位协商共治基层治理机制。
政法委:结合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试点工作,依托社工站,聚焦特殊人群管理、小区治安联防等业务,动员居民群众、社会力量、辖区单位共同参与,开展网格服务管理,项目化探索。
民政局:加强对社工站建设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绩效评价,构建培养、使用、激励、保障为一体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统筹安排本区域街镇开发区社工服务项目实施,按时按质完成街镇开发区社工站点设立任务和相应服务指标;支持、引导承接服务的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财政部门:明确街镇开发区社工站建设资金来源和增长机制,支持民政部门统筹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区建设、社会事务等购买服务资金,依托社工站,推进基层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整合其他部门购买服务资金,如特扶、矫正、禁毒等,依托社工站,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支持街镇开发区开展社会公益创投、基层治理创投等购买服务创新探索。
教育部门:推动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发展,以实务应用为导向,加强社会工作相关学科专业体系建设,鼓励指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结合“双减”工作、社区教育等任务,依托社工站,开展学校社会工作实务试点工作。
司法部门:根据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等相关工作需要,加强与社工站沟通合作,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开展司法行政工作实务试点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导基层加强与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衔接,鼓励吸纳更多的高校毕业生从事基层社会服务;将街镇开发区社工站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纳入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并享受相关政策待遇;配合民政部门开展基层社会治理(社会工作)领军人才标准制定、评定考核、组织管理等工作。
农业农村部门:会同民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引进和管理工作,为社会工作人才服务乡村振兴创造发展条件,支持街镇开发区社工站建设。
卫健委:结合医养结合、妇幼健康保健、社区健康教育等社会热点需求,依托社工站,开展医务社会工作实务试点工作。
乡村振兴部门:统筹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支持街镇开发区社工站发挥作用。
残联:结合残疾人群体困难帮扶、残疾儿童康复等工作,推动助残服务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设置社会工作岗位,依托社工站开展残疾人社会工作实务试点工作。
总工会:结合困难职工帮扶、企业员工成长等工作,依托社工站,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企业社会工作实务试点工作。
团区委:要结合青少年权益保护、青少年心理健康、青少年志愿服务等工作,依托社工站、12355服务台、青年之家、社区少工委等平台,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青少年社会工作实务试点工作。
妇联:结合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基层妇女组织培育等工作,依托社工站、妇女儿童之家、社区家长学校等平台,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家庭社会工作实务试点工作。
关于印发《瑶海区街镇开发区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