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属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区属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合肥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合民〔2014〕282号),决定开展2024年区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在区民政局注册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1.初次申报评估,注册登记时间应满两个年度(2022年11月1日以前成立的);
2.等级晋级评估,获得的评估等级满3年的;
3.等级期满复评,获得评估等级应满5年。
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一)未参加上年度年度检查;
(二)上年度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连续2年基本合格;
(三)上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
(四)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五)上年度已参加社会组织评估并获得评估等级;
(六)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二、评估内容
2024年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要求,按照社会组织类型的不同,实行分类评估,社会服务机构分为“综合类”、“医疗类”、“教育类”;社会团体分为“行业协会类”、“联合、专业类”、“学术类”;评估指标详见附件。
三、评估工作时间安排
此次社会组织评估采用第三方评估机制,由第三方评估机构依据《合肥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进行独立评审。
(一)自我评价与申报阶段。即日起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填写《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对照评估指标(评估评分表)和评估材料目录,准备申报材料,进行自评。2024年11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份),报送至瑶海区政务服务中心(郎溪路和慈湖路交口东南角)二楼社会组织服务窗口(注:各参评社会组织须按照评估指标准备材料,并装订成册,材料不予退还)。
申报期间各申报单位对评估工作有疑惑不清之处,可电话进行咨询,联系人:唐老师;电话:18756553767。
(二)实地考察与评估阶段。评估专家组于12月1日至12月20日期间进行材料审查和实地考察。实地考察由第三方提前进行电话通知,各被评单位按照评估指标准备实地评估材料备查,由评估专家组现场提出评估意见。
(三)结果公布阶段。12月24日前,形成评估等级终审结论,并向参评单位告知结果。
四、评估材料
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评估指标等相关材料,详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请各区属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积极动员,广泛宣传,精心组织,督促社会组织积极参加本年度的评估工作。各区属社会组织要以评估为契机,促进自身规范管理,提升内部治理水平,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争取优等资质条件,适应国家和省、市、区关于社会治理创新和政府转移职能、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等方针政策。
附件1.2024年合肥市瑶海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标
2.2024年合肥市瑶海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自评表
3.2024年合肥市瑶海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报表
合肥市瑶海区民政局
2024年10月30日
关于开展2024年瑶海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