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岗开发区诉讼案件工作制度》的通知
开发区各社区、各部门:
经龙岗开发区党工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将《龙岗开发区诉讼案件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合肥龙岗综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3日
龙岗开发区诉讼案件工作制度
一、龙岗开发区接到诉讼案件后,根据《瑶海区法律顾问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规定:本辖区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由本单位常年法律顾问代理的,每一件代理费最高不超过5600元,法律顾问代理集体诉讼案件(同类事项,不同当事人)或者人民法院将其并案审理的系列案件,每一案件代理费最高不超过4000元。
根据龙岗开发区诉讼工作实际,普通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一审代理费用为5000元,二审、再审、抗诉及执行等诉讼阶段代理费用均为4000元,行政复议案件代理费用为4000元。
二、民商事案件、重大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及3件以上(含3件)集体诉讼案件代理、重大专项法律事务,代理费用案每件为2000元,超过三万元(含三万元)的案件代理费一律上党工委会研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代理费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由分管领导沟通法律顾问单位,建议协商案件代理费用,重大疑难复杂涉及具体标的额的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代理费可参照风险代理收取代理费,分败诉代理费和胜诉代理费(包含一审、二审等所有诉讼程序),报管委会主要领导审批,提交党工委会集体讨论后确定,并报司法局备案,凭《瑶海区法律服务备案表》及相关资料向区财政局申请经费。
三、认真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制有关要求,按照合肥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应达到100%,其中,涉及到3件以上集体诉讼案件的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低于20%。
四、签订聘请律师合同一式三份,附正式发票报销。
五、各社区发生诉讼案件参照以上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