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辖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强化文明创建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关于印发<瑶海区文明城市创建约谈通报等问责暂行办法>的通知》(瑶文明委〔2020〕11 号),和平路街道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和平路街道文明城市创建问责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相关背景
2020年是合肥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之年、决胜之年,为扎实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确保创建成效,强化责任落实,特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过程
根据《关于印发<瑶海区文明城市创建约谈通报等问责暂行办法>的通知》(瑶文明委〔2020〕11 号),街道纪工委、文明办、效能办等多部门联合,通过征询各社区意见最终完成该办法的制定。
三、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为合肥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为建设好维护好幸福美好家园做出更大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