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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选聘】瑶海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公开选聘中小学、幼儿园教研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2-23 17:16  信息来源: 瑶海区教育体育局 word下载word pdf下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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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加强区级教研机构队伍建设,完善教科研工作职能,服务全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擦亮“学在瑶海 活力教育”品牌。区教体局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聘专职教研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坚持需求导向、公开选聘; 

    (三)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选聘人员范围及岗位

    面向区内各中小学在职在编人员,公开选聘学科教研员4名,分别是中小学科学(中学物理、化学、小学科学)、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综合(小学道德与法治、少先队、综合实践、劳动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各1名。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政治素质过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3.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条件;

    4.事业心责任感强,有教育理想和教育情怀,有团队奉献精神,自觉为提高教育科研工作质量贡献智慧;

    5.教研能力较强,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功底,教学经验丰富,在教育教学上取得优异成绩;

    6.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二)岗位条件

    1.中小学科学(中学物理、化学、小学科学)

    资格条件: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中学物理、化学、小学科学相关专业,受聘级教师岗位,10年以上相应学科教学、教研工作经历。获得省市教坛新星省市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或省市优秀教师称号的条件适当放宽

    专业条件:获市级及以上学科教育教学类评选一等奖及以上较强的管理和教科研工作经验。

    2.中小学心理健康

    资格条件: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心理健康教育相关专业,受聘一级及以上教师岗位,3年以上相应学科教学、教研工作经历。获得省市教坛新星省市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或省市优秀教师称号的条件适当放宽

    专业条件:获市级及以上学科教育教学类评选等奖及以上有一定的管理和教科研经验。

    3.小学综合(小学道德与法治、劳动综合实践、少先队特殊教育

    资格条件: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相关学科或教育学相关专业,受聘一级及以上教师岗位,10年以上相应学科教学、教研工作经历。获得省市教坛新星省市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或省市优秀教师称号的条件适当放宽

    专业条件:获市级学科教育教学类评选一等奖及以上有一定的管理和教科研经验。

    4.学前教育

    资格条件: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学前教育或教育学相关专业,受聘一级及以上教师岗位,5年以上相应学科教学、教研工作经历。获得省市教坛新星省市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或省市优秀教师称号的条件适当放宽

    专业条件:获市级学科教育教学类评选一等奖及以上有一定的管理和教科研经验。

    (三)其他事项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

    1.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违反职业道德并受过处分的;

    4.干部人事档案重要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

    5.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选聘流程

    按照个人报名、单位推荐、资格初审、专业发展评价、资格复审、专业测试、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报名和单位推荐

    1.报名时间:2024年222日至2月26日。

    2.报名材料:

    1)《瑶海区教体局公开选聘中小学教研员基本信息登记表》(盖章);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定期注册的教师资格证书和现任职称聘任证书等;

    3)所在单位同意推荐证明(盖章);

    4)获奖证书、课题成果(立项、结题和学术交流等相关支撑材料需盖章);

    5)代表论文(需提供杂志封面、封底、目录和正文)、教科研成果(需提供教科研成果及其相关评审文件需盖章);

    以上材料需以PDF格式报送,按序列出材料清单。凡不按要求提交的材料,或者提供的材料不完整、不能清晰辨认的视为无效材料。

    3.报名方式:请将个人报名表连同其所需材料扫描后,以一个压缩包形式(压缩包命名格式:选聘岗位+姓名+所在学校+手机号码)发至邮箱:jiaoyanshi100@163.com。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提供的材料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初审,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聘资格。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选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需达3:1。

    (三)专业发展评价

    专业发展评价由区教体局组织专家进行,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专业发展评价,根据各岗位专业发展评价成绩,取前3名为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四)资格复审

    进入本环节人选需提供报名时所提交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专业测试资格。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五)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教学法演讲和答辩”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成绩合成

    总成绩=专业发展评价成绩×40% +教学法演讲和答辩成绩×60%。如总成绩相同,以教学法演讲和答辩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七)考察

    由区纪委监委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区教体局纪检监察室进行实地考察,采取查阅人事档案、个别谈话、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经批准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可以书面方式向区教体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公示期间,被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选聘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选聘,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聘。

    五、其他事项

    (一)选聘工作全程由区纪委监委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区教体局纪检监察室进行监督。

    (二)选聘工作广泛接受群众、社会和舆论监督,及时受理举报,并依法依规及时处理。

    (三)请各中小学做好宣传动员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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