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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四域四化”专项整治加强政务信息化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23-11-21 16:19  信息来源: 瑶海区数据资源局 word下载word pdf下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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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岗开发区、大兴镇、各街道、区直各单位、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市关于数据资源工作重要部署,落实“四域四化”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提高项目建设应用成效,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在严格执行《瑶海区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瑶政办〔2022〕3号)的基础上,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充分认识专项整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我区信息化项目建设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统一标准、务求实效”的要求,遵循“安全、适用、共享、节约”的原则,不断加强政务信息化建设统筹整合、模式创新、集约节约,强化审批、实施、验收和评估等工作,有力有效推动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水平持续提升。但对标对表数字安徽建设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智慧管理“信息化”方面的工作要求,还需在强化场景驱动、科学谋划、统筹集约、规范高效、创新应用、风险防控等方面持续用力、整体提升。

    (一)统一思想认识。《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安徽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皖数安〔2022〕2号)、《合肥市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合政办〔2020〕12号)和《瑶海区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瑶政办〔2022〕3号)等文件对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作出了明确要求。结合当前实际,数字安徽建设正在大力推进“三大转变”、“四大工程”,区委作出“四域四化”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落实的主动性、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全面提高信息化项目的统筹管理水平。

    (二)强化统筹理念。今年以来,省数据资源局围绕贯彻落实《数字安徽建设总体方案》工作部署,牵头在全省范围加快构建政务信息化建设新范式,推动信息系统形态从“烟囱式”向“平台式”转变、建设模式从“承建厂商全程建设实施”向“设计、开发、运维分阶段实施”转变、资金支持方式从“审项目分资金”向“谋场景比项目”转变等“三大转变”,统筹开展了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迭代工程、“皖事通”“皖企通”“皖政通”三端提升工程、数据工程和场景创新工程等“四大工程”试点,合肥是首批“双试点”城市之一。要结合政务信息化工作实际,切实提高站位、转变观念、强化统筹,推动政务信息化项目系统化设计、集约化建设、协同化应用,力求实现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

    (三)坚持问题导向。要紧盯智慧管理“信息化”项目规划、招标评审、日常使用等方面容易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本地本部门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瑶海区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及有关要求,切实强化用制度管项目、管资金,堵塞各种漏洞,防范各类风险。要围绕解决信息化建设统筹集约不够的问题,自觉把本地本部门政务信息化建设统筹到数字瑶海整体建设中,积极参与政务信息化建设模式改革创新,推动部门整体数字化设计和业务流程优化再造,依托瑶海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等支撑性基础性平台,建立健全类似“一件事一次办”等场景化集成化的项目谋划申报机制,坚决防止重复建设、分散建设、重建设轻应用等问题的发生。

    二、确保项目建设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树立全过程管理理念,强化全生命周期管控,紧盯重点环节、抓好风险防控、强化效果导向,统筹好业务需求与技术应用的关系,统筹好前期工作与实施运维的关系,统筹好概算论证与风险防控的关系,严格按程序合法合规推进。

    (一)项目谋划设计

    1.项目谋划应注重与本单位(行业)职能相符,在做好单位(行业)整体数字化规划设计的基础上,结合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已提供能力和组件,力求统筹集约,科学系统论证。

    2.项目谋划应提前征得市直业务主管部门同意,要坚持“急用先建、厉行节约”的原则,在满足需要的前提下适度超前。项目谋划应避免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切实统筹考虑下级单位需要,避免给基层制造不必要的负担和分散建设的浪费;各地各单位确需新建政务移动APP的,按照“先备案、后开设”原则,经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向网信部门、数据资源部门报备同意后方可纳入项目建设内容。

    3.鼓励根据实际需要采购第三方咨询服务、公开征集等方式开展可研报告、初设方案编制;自行组织编制的,编制前应咨询多家供应商,严禁完全使用一家供应商的方案(上级有明确文件指定的除外)。

    4.可研报告、初设方案编制应坚持“公开公平、择优使用”原则,严禁出现指向性、排他性内容,技术路线、指标参数中不得出现资质要求等商务内容。拟配备的设备、产品等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有3家及以上品牌能够响应(无法满足的须提供上级指定的要求或具有公信力的厂商证明文件)。

    5.各单位要按照“统筹集约、共建共享”的要求,组织对本单位申报的可研报告、初设方案认真统筹、审核把关。项目申报前经单位分管负责人认真审核把关后,按照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有关要求集体研究项目谋划情况,通过后提交区数据资源局。

    (二)项目申报审核

    6.项目单位的可研报告、初设方案应符合工作要求和编制规范,不符合基本格式要求或内容描述存在明显重大缺失、错误的,区数据资源局不予以受理。

    7.项目单位应按照事前绩效评估的要求,同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评估内容,评估结果作为项目立项和申报预算的必备要件。

    8.对项目单位的可研报告、初设方案,区数据资源局会同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等单位组织专家评审、论证。评审通过的,项目单位按照专家意见及时修改完善;无法按照专家意见修改的,提供合理理由并经专家复核同意。

    9.专家评审时,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汇报,严禁委托服务商汇报(采购专业设计单位服务的可由设计单位汇报)。汇报时申报单位信息化主管机构(科室)负责人原则上须全程参加。

    (三)项目采购管理

    10.项目单位在开展信息化项目采购中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省、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强内部风险管控。

    11.项目单位应根据项目初设方案批复内容细化采购需求,未经履行变更审批程序不得擅自修改初设方案明确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主要指标等内容。项目采购前,应按照财政、公管等部门的要求严格履行采购需求预审,重大项目还需开展采购需求调查。

    12.信息化项目主体建设内容原则上应作为整体招标,无合理理由不得随意分包。项目监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分级保护)测评、第三方测评(检测)应当由项目主管单位独立采购,不得与项目主体合并采购。

    13.项目单位应独立自主编制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和标准应科学合理,严禁出现指向性、排他性条款;招标文件经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核后,应按照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有关要求集体研究。

    14.对招标过程中出现的疑议、咨询,项目单位要积极响应,做好公开、公正解答。

    (四)项目建设实施

    15.项目合同应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签署前应经单位法律顾问或法制部门的审核,法审通过的方可签署合同。

    16.项目实施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项目责任人和相应管理职责,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资金使用等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17.严格项目变更,变更必须有合理理由和依据,非因设备停产、上级明确要求、初设方案必要的优化完善等合理情形原则上不得开展变更。确需变更的,应按照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有关要求集体研究,履行《瑶海区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投资。

    18.规范项目实施周期,无科学合理理由的原则上不得随意延期,确需延期的需履行单位内部审核程序后报区数据资源局备案。

    19.发挥监理职能,加强驻场监理的监督管理,督促监理做好履职工作,切实发挥监理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把关,严禁后补监理材料。

    (五)项目验收应用

    20.验收前要完善竣工验收申请、项目初验意见、竣工验收报告等竣工验收资料,将项目验收情况按照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有关要求集体研究。

    21.组织初验和竣工验收时,需对项目包含的设备、产品的数量、参数、性能等内容开展逐一核对,确保最终产出物与初设方案、招投标文件、合同、变更方案中规定的建设内容一致。

    22.项目建成后,项目单位应按照《瑶海区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操作规程》等相关要求,及时组织开展信息化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23.项目单位应重视项目绩效评估工作,及时组织项目绩效自评。项目绩效评估结果作为项目后续建设、运维资金安排以及信息化资金再投入的参考依据。

    24.加强项目运维管理,做好系统维护,确保正常应用,严防发生网络舆情、数据泄露等事件。因上级业务部门统建机构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原因导致信息化系统终止应用的,要主动停止申报系统运维预算,并及时向区数据资源局和区财政局报备。

    三、切实把项目建设管理的要求落到实处

    根据区委办有关文件和《瑶海区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瑶政办〔2022〕3号)有关规定要求,区数据资源局将进一步强化信息化项目全过程监管,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压紧压实项目建设管理主体责任,切实把项目管理工作抓实抓细,推动问题排查整治落实落地。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项目单位应建立协同推进和研究调度机制,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定期听取项目谋划建设、实施应用情况汇报;分管负责人要加强对项目及时调度,了解项目进展、协调存在问题。要明确专职部门和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加强对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统筹谋划和分析研究,切实抓好政务信息化方面的问题查改、制度完善和风险防控。

    二要强化责任落实。要认真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责任制,按照“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要求,切实压紧压实各级责任。要经常性开展纪法教育和廉政教育,建立完善廉政风险点排查与防控机制,确保各项纪律规定执行到位。因建设管理不规范导致项目建设迟缓或应用成效不高的,原则上暂缓该项目单位新增信息化项目的申报审核,适度核减应用成效未达标项目运维经费。

    三要强化督查检查。要强化内部财务、内部审计和纪检的监督检查,对项目谋划申报、招标需求论证、初验审核评审、日常应用效果等重点环节做到跟踪监督。信息化项目管理工作已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区数据资源局将会同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等加强督查检查,认真开展项目应用绩效评价,不定期组织检查督查并进行通报,持续推动政务信息化工作提质提效。

     

     

    瑶海区数据资源局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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